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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声明

郭伟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行」)尊重与阁下个人资料相关之权利及私隐,并致力保障本行所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之隐私丶保密及安全。本行承诺遵守并确保本行所有员工均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该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及相关条文。

本私隐政策声明列明本行对所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的相关政策及实务,包括但不限於本行如何收集丶使用丶保护及处理阁下的个人资料。

 

所持的个人资料种类

为开展本行之任何运营或业务目的(如本私隐政策声明及/或本行之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所述),本行或不时收集阁下的个人资料,例如阁下的姓名丶住址和通讯地址丶联系方式丶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丶出生日期丶婚姻状况及就业记录。

此外,在阁下浏览本行网站时,阁下的个人资料或透过阁下自愿提交(例如阁下向本行发出查询的电子邮件)或透过正常技术途径(例如由本行伺服器识别出阁下的互联网规约地址)而被收录。

本网站并无使用「COOKIES」。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

本行或出於以下目的或与以下目的直接相关之其他目的,收集并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 跟进丶回覆或回应阁下的查询丶投诉或讯息;
  • 接收并执行阁下的指示;
  • 提供法律和其他服务;
  • 进行调查丶分析及研究,并整理统计资料;
  • 招聘及人力资源管理;
  • 维护本行系统之安全;
  • 适用法律丶规则和规例所要求之披露;
  • 直接促销活动;
  • 就本行认为阁下可能感兴趣的事项与阁下沟通;及
  • 本行在收集个人资料之前或收集个人资料时,在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列明或以其他方式告知阁下的其他目的。

 

个人资料之保留及安全

本行系统会安全地储存本行所收集及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此外,本行只允许本行员工基於「仅需要知道原则」查阅阁下的个人资料。本行将采取所有切实可行步骤,以确保阁下的个人资料不会被保留超过将其被使用於上述目的之所需时间。除受制於任何强制保留资料法例或规例之要求外,阁下的个人资料将在此以後被删除或销毁而不另作通知。

 

披露个人资料

除非於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内指明,或该条例或其他法律丶法规允许,或为保障本行之权益外,否则未经阁下事先同意,本行不会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转让阁下的个人资料。

 

直接业务推广

另外,本行或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以直接促销本行产品及服务。但除非本行事先徵得阁下的同意,否则本行不会如此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若阁下欲拒绝接收本行之业务推广或促销材料,或欲被排除於本行之直接促销活动通讯列表外,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通知本行:Officeassistant@ekwokco.com,本行将免费处理阁下的要求并停止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

 

更新此私隐政策声明

本行或不时审视及修改本私隐政策声明而不另作通知。最新版本的私隐政策声明可於本行网站 (www.ekwokco.com) 获得或应阁下的要求提供。若阁下继续浏览本行网站或与本行继续保持关系,阁下将被视为接受并同意此不时修改的私隐政策声明。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阁下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本行所收集及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本行或会收取合理费用以处理阁下的要求。

任何查阅资料要求和改正资料要求应致予:

行政经理
郭伟炎律师事务所
香港香叶道2号

1002室

(852) 2522 2001

 

语言版本

若此私隐政策声明的英文文本与中文文本有任何不相同之处,概以英文文本为准。